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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名牌的申报和认定 更多...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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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申报联络:各地办事处、委托代理单位 ·品牌筛选:北京中品研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·品牌认定:中华品牌研究会专家委员会 ·品牌评选:中华品牌研究会、中国质量协会、世界华商联合总会、中华青年企业家协会、中国品牌与质量研究中心等多家机构。
■办理依据: 《中华名牌管理制度》、《中华名牌认定办法》、《中华名牌评选方法》。
■办理范围: 所有华人创立、拥有的品牌。
■办理条件: (一)凡申报“中华名牌”的品牌,其申报品牌及企业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: 1、注册登记3年以上,并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品牌; 2、品牌实物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; 3、品牌市场占有率在相对区域[见注释①]同行业超过20%; 4、企业已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并不断完善的质量体系; 5、企业已形成适度的经济规模,并有较强的发展后劲; 6、企业已形成良好的质量文化与社会形象。 (二)凡有如下情况之一的申报品牌,不予受理: 1、创始人非华人的品牌,如果申报人所持有股份少于50%,不予受理; 2、近两年内,产品被所在国政府或行业多次(超过三次)判为不合格的品牌; 3、不能如实提供真实、有效资料的品牌; 4、用户、消费者经常反映产品质量、售后服务等存在严重问题的品牌。
■办理程序: (一)品牌申报及初审 1、凡符合“中华名牌”基本条件的企业均可提出申请; 2、申请时,企业应根据申报要求填妥有关名牌申请表格,并按规定提供申报品牌及企业的有关资料,一并交各地办事处、委托代理单位进行前期预审。 3、申报部门应根据基本条件对申报品牌进行资格审核,对符合条件、资料齐备的申请进行备案,组织市场调查,并对调查属实、符合条件的品牌报北京中品研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进行筛选。 (二)品牌申报评审 1、北京中品研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,应在规定期限内,组织对申请品牌进行筛选、评估,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转中华品牌研究会评审办公室组织评审; 2、中华品牌研究会评审办公室在规定期限内,按有关评审细则,组织行业内专家进行认真评审,并及时填写评价报告,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及时报送专家委员会终审; 3、专家委员会在接到材料后,根据有关评估办法,做出全面的评估,经综合评估后,拟定“中华名牌”荣誉名单,提交中华名牌申报专家委员会常务会议批准。 (三)品牌认定和公布 专家委员会常务会议最终认定中华名牌的相关资格。 由中华名牌申报专家委员会常务会议最终审定批准的中华名牌,将根据申报单位意见及时发放证书等,或按计划组织到北京、香港、台北、纽约、柏林等地由相关国家(机构)领导人、行业主管领导、行业专家等集体表彰、发放,并以公告形式[含中华名牌网]向社会公布中华名牌申报名单位和品牌名称。
■办理期限: 根据当年品牌申报工作计划及规定的时间和申报期限组织申报,一般为每年的10月下旬至12月为申报(普查)期(具体时间每年以文件和公告为准)。 次年1月至3月上旬为专家评价期,3月下旬为综合评审期。每年4月进行公示,6月统一进行发牌授奖。 中华知名品牌:不限申报时限,随时可以申报。资料预审:5个工作日内办结;市场调查:10个工作日内办结;专家评审:5个工作日内办结;20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部评审手续,及时发放证书、匾牌,每年按计划组织集体表彰。 中华著名品牌:也可以随时进行申报。资料预审:5个工作日内办结;市场调查:15个工作日内办结;专家评审:5个工作日内办结;30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部评审手续。 中华世界名牌:每四年评选、表彰一次。每年的10月下旬至12月为申报期(具体时间每年以文件和公告为准)。 次年1月至3月上旬为专家评价期,3月下旬为综合评审期。 资料预审:5个工作日内办结;市场调查:15个工作日内办结;专家评审:5个工作日内办结;30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部评审手续。每年4月进行公示,6月统一在北京进行发牌授奖。
■收费标准及依据: 根据《中华名牌管理制度》,申报、评审不收取费用; 其他工本费、会务费等由活动组织部门按规定收取。
■办理时间: 周一至周五 上午8:30-11:30 下午14:30-17:00
电话:010-52221509(传真)
具体申报材料所需文件、资料等请与各地办事处、委托代理单位、北京中品研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索取,或从中华名牌网下载。
注释: ①相对区域:中华世界品牌的区域指全球市场;中华著名品牌的区域指所在国的全国市场;中华知名品牌的区域仅仅针对申报单位品牌销售的区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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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权所有:中华名牌网 联系电话:010-522215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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